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行使有关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改革,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下设思想教育管理科、学生管理科、学生勤工助学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以及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筹)。
倪志兴(部长、处长)全面负责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工作。
张琴(副部长、副处长)协助部长(处长)做好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
谢永康(副部长、副处长兼研究生副院长)协助部长(处长)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
孔德民(副部长、副处长)学校委任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党委副书记。
思想教育管理科
思想教育管理科主要负责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各项学生管理事务的具体实施。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本科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2、本科生网络思想教育;
3、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4、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调研与研究;
5、其他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学生管理科
学生管理科主要负责研究生事务的管理与实施,其主要职责有:
1、研究生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评选;
3、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4、“学术之星”评选;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核定和发放;
6、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管理工作;
7、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
8、做好学校千村调查工作;
9、协助做好学生违纪处分及解除处分工作;
10、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1、研究生教育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12、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勤工助学管理科
学生勤工助学科统筹协调、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
1.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
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及协助发放、贷后管理;
4.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及协助发放;
5、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等国家资助项目管理;
6、评审、发放社会助学金;
7.各类困难补助工作和减免学费工作;
8.校内勤工助学基地日常管理,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的拓展和管理;
9、基层就业学费代偿和服义务兵役学费代偿工作;
10.其他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的工作。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主要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与实施,其主要职责有:
1、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推广;
2、全校学生的个体心理咨询服务;
3、新生的心理普测;
4、全校学生的团体辅导、团体咨询;
5、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6、专兼职心理咨询师队伍健设;
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管理;
8、学生心理协会指导。
少数民族学生办公室(筹)
主要工作职责:
1、全校少数民族学生思政管理;
2、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管理;
3、预科班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